2014年6月30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意見書

建二萬公屋無助舒緩輪候冊逼爆

實候時間多於三年單身人士無望上樓

前言

根據房委會2014年3月底的資料,公屋輪候冊上約有121900個家庭申請者及126200個單身人士申請者。在房屋署的網頁上,署方聲明仍然希望維持三年上樓的承諾,但根據房署最新的內部評估,指出未來10年可建公屋單位量,不足以完成長策會訂下10年興建20萬個公屋單位的目標,而且輪候冊的申請人數字,在可望的將來,仍然會節節上升,在現時公屋興建量持續不足的前提下,有關承諾不可能維持。

公屋興建量持續不足公屋輪候時間越等越長

根據影子長策會的報告,過去五年(2009-13)的平均公屋興建量為14482個,遠低於過去22年(1980-2012)年的平均數23000個。在報告的分析中,已經清楚顯示,調遷逐漸成為供應公屋單位的主力,調遷與輪候冊的比例正不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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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我們觀察到不論是一般申請人還是非長者一人的申請者,數目都有不斷上升的趨勢。根據香港審計署2013年10月報告,在2003年合計一般申請人和非長者一人申請人,公屋申請人的數目大約是91,000左右;然而在2012年及2013年,公屋申請人的數目已分別飆升至190,000和228,000,大概是2003年申請人數目的2倍多。

政府未來5年以興建15000個公屋單位作為短期目標;而長策會的建議亦只是每年興建2萬個公屋單位,遠低於申請個案的數目,就算是只針對一般申請人的申請,假設沒有新的申請人加入,也需要7.6年才能安置所有家庭。換言之,三年上樓承諾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也是一個天方夜譚的願望。根據影子長策會的報告分析,即使我們假設公屋輪候冊的申請人數目不再增加,單單要處理一般申請人的申請,每年便需要23282個單位才可讓有關申請者全部上樓。

 

實際輪候時間多於三年 83%申請家庭從未派樓

根據審計署報告,我們發現有83%的申請家庭(不包括單身人士),原來是從來未獲得任何的配屋建議,7%的申請人已經等候五年或以上。而實際的輪候時間,更是遠超3年,如果計算所有的配屋程序,有關申請家庭由申請至入伙的實際輪候時間,平均為4.12年。

原來房屋署所言的「三年上樓承諾」,「上樓」並非一個申請戶成功安置公屋單位,而是指「第一次派屋」,所謂「平均輪候時間」,意思就是「平均派樓時間」,而不是可以上樓。

審計署指出公屋實候時間為4.12年 (由申請->登記->第一次配屋平均時間2.7年->第二次配屋->第三次配屋->上樓)。簡單而言,遞表日期並非輪侯時間的開始。在正常的公屋申請程序中,公屋申請人需要獲得一張「藍卡」才確認申請成功,這個日期就是計算輪侯時間的起點。一般而言,申請人需要等待大約三至六個月才能獲得「藍卡」,但這三至六個月是不會被納入「平均輪侯時間」的計算在內。另外,假如有申請人拒絕第一次配屋安排,他們並不會計入平均公屋的輪候時間 (即房署聲稱的2.7年) 之內。

 

單身人士的平均輪侯時間遠遠多於三年

可見政府的政策目標,已經由「少於三年上樓」的目標,偷換為「輪候超過四年才可望上樓」。當然,若果我們單獨計算家庭申請人的平均輪侯時間,等候時間平均為3.01年,僅僅「超標」。然而,我們必須考慮,究竟單身人士的申請,政府是否完全不給予考慮,以達致原來承諾會做到的政策目標?

在現行的計分機制下,非長者單身人士基本上只有極低的機會能夠上樓,而30歲以下的申請者更是不可能獲配公屋單位。在公屋興建量極度不足的前提下,每年分配給單身人士的輪候冊限額只有2000個。在面對126200個單身人士的申請之下,即使完全沒有新增的申請個案數目,也要63年才可以完全安排他們上樓。

即使非長者一人的申請如政府所言有大量「水份」,但由以上分析,單身人士並非是輪候冊排長龍的主因,無論計分制度存在與否,單身人士,無論是35歲以上或是35歲以下,現有政策都沒有照顧過他們獨自居住的需要,因為每年只有2000個單位可供輪候。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CDI)研究團隊

Tsz-Wai Loong

Chun-Wai Liu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2014年6月30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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