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媒體及文化

【文創工業評論】《魔戒》對娛樂生產者而言是很值得參考的成功之作

《魔戒》系列約在1949年完全成書,1955年出版,至今已出版逾億冊,2001-03年電影《三部曲》逐年上映。由成書到電影到不停新產出的相關遊戲,至今已近七十年。也就是說,對全球的娛樂生產者而言,這的確是一部非常值得去分析探討的成功之作

【文創工業評論】香港的娛樂生產者 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之一

現在的港產娛樂在本地能夠大放異彩,是由於2019的時代紅利,特定的題材一出街都讓本港受眾得到很大的情緒滿足。然而,別國文化的觀眾並沒有這個共鳴,不久的日後時代紅利消失,港產片又該何去何從?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免費電視牌照意見調查》發佈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免費電視牌照意見調查》發佈

85﹪市民支持發新免費電視牌

 

(2012年11月19日)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就香港市民對免費電視牌照的意見,進行電話訪問。調查於2012年11月8日至11日進行,以音頻電話成功訪問525名香港市民。調查結果重點如下:

 

絕大部份市民支持發出新牌照 並不滿政府遲遲未發牌

受訪者中,84.9%支持政府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其中「十分支持」佔48.7%,「幾支持」則有36%(表四)。數據清楚說明,絕大部份受訪者為支持政府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

 

同時,調查亦詢問受訪者對於政府仍未就發牌一事作出決定的意見。結果顯示,70.8%受訪者不滿政府三年內仍然未能對發牌申請作出決定(表五)。當中更有34%受訪者對於政府仍然未能作出決定感到「非常不滿」。

 

政府遲遲不發牌理由 政治及商業因素成最大原因

調查亦問及,受訪者認為政府仍未發牌的理由。除了最多受訪者(38.4%)選擇「唔知/難講」外,有24.4%受訪者認為「政治因素(整體)」是政府仍然未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作出決定的原因(表八)。而其中的「政治考慮」,更成為受訪者認為久未發牌的原因之一,佔「政治因素(整體)」原因的56.3%及所有原因的13.8%。調查亦發現,有20.6%受訪者認為「商業因素(整體)」成為政府仍未決定發牌的理由。當中又以認為「保障兩間免費電視台既得利益」的受訪者最多,佔所有原因的19%(表七)。

 

上述2項因素,遠比「發牌過程需時」(7.2%)及「政府效率問題」(2.9%) 為高(表七),顯示市民認為政府遲遲未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亦非為技術問題(10.1%),而是與整體政治及商業考慮(合共45%)。

 

市民對現時兩台節目意見不一 「不滿」及「一半半」人數合共過半

最後,調查亦有詢問受訪者對於現時2間免費電視台所製作的節目意見。選擇「非常滿意」及「幾滿意」的受訪者分別為3.9%及33%。而覺得「一半半」及「不滿」的受訪者分別佔31.8%及26.1%(幾不滿17.4%及不滿8.6%)(表一)。假若考慮調查的標準誤差(2.2%),則「幾滿意」、「一半半」及「不滿」的受訪者比例相若。

 

上述數據顯示,受訪者對於現時無綫電視及亞洲電視所製作的節目態度不一。然而,與調查中的表四比較的話,則推斷受訪者對於上述兩台節目的滿意度,與是否支持政府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是沒有必然關係。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 《香港新媒體與社會運動》研究發佈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 《香港新媒體與社會運動》研究發佈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繼發表《香港立法會議員使用社交媒體概況討論文件》,將會發佈另一與香港網絡及社會運動有關的研究,題為《香港新媒體與社會運動》。   隨着互聯網日益普及,新媒體漸漸發展為一個多元的互動平台。近年,有更多市民透過新興的網上媒體參與各種社會議題的討論和社會運動。為了探究這個新興的現象,社區發展動力培育為這個新興現象進行探索式研究。是次式研究旨在嘗試了解網民(網台)的特徵和探討新媒體(網台)在社會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 ,並嘗試剖析市民及網民參與社運的原因及不同的參與形式。   經過網上問卷調查、聚焦小組及個案研究收集數據及分析。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新傳媒較能推動社會參與(研究表格十二) 73.9%的回應者認為新傳媒較能推動社會參與,只有2%選擇傳統傳媒,選擇兩者皆是、兩者皆非和沒有意見的分別為20%、0.4%和3.7%。  政治明星不是最影響社運參與者關注和參與社運的因素 在曾有參與社會運動的回應者(176名)中,認為議題本身最影響他們開始關注和參與社運的分別佔61.4%(表格十四)和67%(表格十五),而受到政治明星感染而關注或參與社運的受訪者只佔小數,分別為11.4%及6.3%。 網民接獲社運邀請後,響應程度一般 當接獲關於社會運動的邀請或通知後(表格十八),50%的回應者選擇一般響應,而選擇活躍的佔32.4%。 研究更發現,新媒體在香港社會運動中為十分重要的輔助角色,並為集體行動場所和社會資本積累平台。   如欲下載整份研究,請按這裡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CDI) 對於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的回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CDI) 對於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的回應

 

本會於昨日(10月7日)出席立法會《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委員會,並因應2010年7月22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作出下列回應︰

 

1.停止壟斷情況

我們對現今的廣管局處理壟斷問題(例如無線電視壟斷問題等等)時視若無睹,感到非常不滿,所以非常關注廣管局與電訊局合併之後會否改變這個狀,以我們希望將來兩局合併後能實行競爭法可以盡速解決這個問題。

 

2. 開放大氣電波

另外,我們覺得兩局合併後,除了要秉承電訊局以往維持一個公正的營商環境,保護消費者,更重要是要服務市民,保障公民權利。廣播頻道是公共資源,現在電訊技術在民間已經普及,廣管局還獨攬著這項重要的公共資源,是公然違反自由市場原則。我們督促政府要落實何時開放大氣電波給大眾。

 

3. 除了競爭力,還應該提倡多樣化和本地化

我們亦希望通訊局,能夠而比較合時宜的角度去看互聯網和廣播事業。因為媒體的發展,除了有助經濟,還是一種社區網絡的營造。美國的聯邦通信局(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成立後的宗旨除了是競爭(competition)之外,還提倡保持多樣化(diversity)和本地化(localism)這兩個原則。維持多樣化,是確保市場時候有新衝擊,亦保留社會少數不同的聲音,求同存異;而本地化即是關注本土文化,確立地方身份和價值。這兩樣就是為了制衡過度短視商業利益,變相扼殺創作空間,長期社區價價值受損,所以我們希望新的通訊局能肩負這兩個使命。

 

廣播業困局與未來發展的路向報告會暨大氣電波「霸權」論壇

廣播業困局與未來發展的路向報告會暨大氣電波「霸權」論壇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於廣管局為多家有意經營免費聲音及電視業務進行公眾諮詢的期間,特意研究香港的廣播業,旨在為未來的廣播政策提供意見。我已於2010年8月29日下午公佈研究結果,亦有以下的多個結論。

  • 廣管局作為推動香港廣播業發展的機構,擁有執法、發牌等權力,在過去幾十年卻了無功績,對於今天這個困境,廣管局應負上最大責任。
  • 無線電視在香港一直都有「獨大」的情況。一些手段違反了《廣播條例》第十三條「禁止反競爭行為」及第十四條「禁止濫用支配優勢」。但廣管局多年來坐視不理,任由無線壟斷坐大。
  • 香港廣播業的發牌制度存在極大問題,整個程序欠缺透明度、問責性、獨立性。

就以上的發現,我們有以下的要求:

  1. 維持廣播業的公平競爭,防止壟斷
  2. 提高決策透明度和問責性,保障人權和自由
  3. 積極執法,維持廣播界的公平環境
  4. 定期公開諮詢公眾,採納公眾意見
  5. 開放媒體市場,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6. 盡快推廣數碼廣播,以容納更多頻道
  7. 鼓勵社區電台、社區電視、社區多媒體中心的發展
  8. 製播分家,要求外判部分節目製作
  9. 設立公眾頻道,加強社會參與,促進言論自由

整份研究可於此處下載,歡迎採用及轉載。如欲索取簡報,請與我們聯絡。